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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及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府办于2021年1至2月份结合各部门的网站自评情况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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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及办公室调研员分工调整如下:杨双标:秘书长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王晓东:副秘书长协助周小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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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人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调整汕尾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调整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第一召集人:逯峰(市政府)召集人:石磊(市政府、市公安局)成员:王剑(市委宣传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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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人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汕尾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骆金堤(市政府)副主任:郑伟中(市政府)、叶侑升(市卫计局)成员:易祖栋(市委宣传部)、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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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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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由省侨务办、汕尾市人民政府主管,市外事侨务局、马来西亚惠州联合总会主办,城区外侨局和田家炳中学承办的2016年马来西亚华裔青少年“中国寻根之旅”冬令营活动开营仪式在城区田家炳中学举行。市、区外事侨务局等有关负责人,田家炳中学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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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实施汕尾市“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和盘活利用各类低效城镇建设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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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汕尾办发〔2016〕1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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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0日广东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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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试行期届满后有关问题的决定〉的通知》(粤府函〔2016〕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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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优质技术改造项目的开展,放大政府财政资金的绩效和杠杆作用,搭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合作平台,构建政府积极引导、市场运作为主的多层次、全方位满足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机构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优质企业的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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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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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20〕1号省人民政府:2019年,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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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21〕9号2020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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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2〕88号市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提高深汕中医医院建设办公室实体化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和当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深汕中医医院建设办公室组成人员。调整后的深汕中医医院建设办公室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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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3〕141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汕尾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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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公字〔2019〕6号汕尾市城区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于2019年10月10日以粤府土审(01)〔2019〕292号文批复我市,同意实施征地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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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公字〔2022〕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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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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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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