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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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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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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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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八)落实示范性项目补贴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每个补助50万元,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每个补助30万元。国家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每个补助30万元,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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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加强“大棚房”问题的巡查抽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制“大棚房”问题的发生。四是保障农业设施用地,指导各农业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规定用地,严禁假借设施农业名义从事其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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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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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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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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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18〕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开展了第五次大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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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至今年5月6日,我市平均总雨量76.8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84%,为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最少。截至5月6日8时,全市19宗大中型水库蓄水量为1.147亿立方米,仅占总正常库容的16.6%,比去年同期少24.1%,比多年同期平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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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省纪委暗访组近日曝光我市3个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滞后问题,我市高度重视、正视问题,市纪委迅速开展调查,市政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有关县(市、区)深刻反思、压实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使政务服务中心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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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决议(2025年1月6日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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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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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委员们对政协汕尾市第六届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会议期间,委员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大会发言、分组讨论、提交提案等,着重就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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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协商民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会议期间,委员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大会发言、分组讨论、提交提案等,着重就加强深汕合作、加快振兴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进行了广泛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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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红海湾旅游示范园区获批广东省滨海旅游服务先进标准体系试点项目后,近日,我市又有海丰红宫红场和陆河县共光梅园获批广东省2015年现代服务业先进标准体系试点项目(第一批),使我市旅游先进标准体系试点项目增至3个,涵盖了我市滨海、红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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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加强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6〕5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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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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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尾市“十四五”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8日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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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尾市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信局反映。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29日汕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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