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函〔2020〕357号),进一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全面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现就进一步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粤办函﹝2016﹞10号)精神,顺利完成2017年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汕尾市科技创新体系指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尾市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场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尾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8日汕尾市重
广东-汕尾
汕府公字〔2023〕1号为进一步加强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压实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汕尾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级安全生产管理权限。现将有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市的做法,抓紧制定本地区有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1日汕尾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序号部门
广东-汕尾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市委主题教育办关于开展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安排,围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本辖区内“三无”船舶联合认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汕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合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汕尾市司法局负责解释,试行3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通报如下:A级:市城区。B级: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以上结果同时通报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10日汕尾市建筑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2日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提升服务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0日汕尾市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6日汕尾市人民政
广东-汕尾
广东-汕尾-海丰县
广东-汕尾-海丰县
广东-汕尾-海丰县
广东-汕尾-海丰县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